很喜歡這段文字,留下回憶。
舊歡 (節錄自電影<<小親親>>) 我有一把白色塑膠柄的雨傘,買的時候,喜歡它雪白可愛,修長苗條,就像一個鹤立雞群的美女。可惜,這種美女偏偏不耐看,風吹雨打久了,顏色由白變黃,還多了雀斑一樣的污漬。而且,修長是沒用的,哪像摺傘那般善解人意。 於是,我開始著手製造各種機會,趁著雨天帶它出門,左擱右擺,希望一時大意忘了拿,讓它自然消失,大家無痛分手,我就可以理直氣壯買一把新的,多好? 失寵的人,通常最敏感。有一天,它不知不覺消失了,完全不費我任何心思,雨傘也有它的自尊。問題是,等一等,我還沒準備好。不行,它不可以沒我同意就此失蹤。我變成一心一意要找它回來,紋盡腦汁地想,到底在哪裡弄丟了?書店、餐廳還是公車地鐵?真是峰迴路轉。 終於,在戲院裡找回它。小別重逢,它苦口苦臉地在等我良心發現,重拾舊歡,大團圓結局。 可是,換一個角度來看,如果我失敗,找不到它,它就永遠消失了。 淡淡的遺憾感覺,會不會更好呢? 人世間的破鏡重圓,大概都是一言難盡。 對不對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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